公司被收购的原债权债务怎么办,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3-09-20 作者:大连律师


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购原债务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偿还。公司原来的债务通常情况下是由合并之后的公司予以继承。但是可以在收购之前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意见一致的协议以降低负债的数额。若是原来的公司已经要到了马上破产的地步,则这种协议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都是有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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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收购后债权债务解决:
1、一般情况下,收购方和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企业收购后的债权债务;
2、分期支付股权收购款。也就是说,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支付部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支付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或有债务担保;
3、约定承担或有债务的计算公式和比例。原股东承担或有债务的,一般限于原股东取得的股权收购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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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原债务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偿还。公司原来的债务通常情况下是由合并之后的公司予以继承。但是可以在收购之前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意见一致的协议以降低负债的数额。若是原来的公司已经要到了马上破产的地步,则这种协议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都是有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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