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资格是否不符合合同有效,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3-09-19 作者:大连律师

主体资格不符合同的效力是:无效。合同的主体是在合同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其订立合同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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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不符的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签订合同的主体存在下列情形的就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二、订立合同的主体是没有代理权限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人,其合同事后没有获得被代理人追认的。
三、签订合同的主体是无权处分人,且事后也没有取得处分权,也没有获得合同标的的所有权人追认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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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不符合同可能无效,可能效力待定。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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