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财产分割除斥期能在多长时间内分割?

时间:2023-09-18 作者:大连律师

夫妻双方离婚后财产分割时效一般有三年。且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因欺诈、胁迫扥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一般有三年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因欺诈、胁迫,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离婚后财产分割时效一般有三年。且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因欺诈、胁迫扥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文链接: http://www.tegaklurus.com/333449.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福州律师 江西律师 通化律师 湖南律师 杭州临平区律师 成都公司法律师 杭州房屋买卖纠纷律师 杭州西湖区律师 杭州十大律师事务所 杭州子女抚养权律师 杭州继承律师 运城律师 宿州律师 景德镇律师 威海律师 深圳律师 达州律师 安顺律师 保山律师 大理律师 温州律师 哈尔滨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武义律师 兰溪律师 瑞金律师 吉州区律师 修水律师 鄱阳县律师 婺源县律师